轉眼間畢業已14年,嚴格意義上,畢業後只有做過教師的工作,曾經待過實驗學校、私立學校、公立學校,做過專任、代理還有兼課教師,主要教過生命教育、國文與公民,接觸過的學生約莫也有3000人以上,但按照我國法規來說,我的年資好像只能計算2年吧,因為只有全職而且要有滿一年以上時間,才能計算到年資,其他不列入計算,不過並不是很在意年資這件事情。
作為生命教育為主的教師,在各校間幾乎都開不出缺額,因為學分數不足以應娉一位專任教師,因此這些年來,在各校之間就加減兼課,以性質上來說,可以說是「打工的」,因為是算時薪鐘點,有上工才有計薪,每節課是400元,備課、改作業或其他則是不計薪,據我所知這鐘點費應該有20年以上沒有調整了,打工從65元都調整到160元,這鐘點費有時看來都覺得心酸,特別是看到一些以兼課為主的教師,同樣的授課時數,平常大概只能拿到專任教師一半到三分之一左右的收入,更別說寒暑假是0收入,更別說其他相關的福利、保障、學校活動與尾牙,因為只是一個打工的,非編制內的,臨時的教師。
剛出道的時候,確實比較熱血沸騰,雖然經驗上不太夠,但很幸運遇到引發我許多思考的長官、前輩與同事,在一個特別的環境裡面,每天都有許多有趣的事情在發生。當然因為熱血沸騰,看不慣就要說,因此埋下了一些職場上的隱憂,但初生之犢不畏虎,那管得上那麼多,雖然過程不愉快,收尾上對於老闆來說,我想算得上人情留一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