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紀漸長,越怕忘掉一些兒時小事,索性紀錄下來,在更久難以憶起的以後時,能夠留下點蛛絲馬跡。

 

爺爺奶奶家是很傳統的磨石子地板,光滑且堅固,還記得坐在學步車中,小腳用力一推就能前進的趣味,風馳雷電,從房間衝去客廳,再從客廳衝去房間。學步車上的小餐桌,食物就放在上面,吃得滿桌都是,卻是特別有滋味。

 

或許是此時,媽媽在附近經營著漫畫出租,還沒有電腦的時代,一本本子上面便寫著各種出租的紀錄,櫃檯旁的架上放著青箭口香糖的架子,我會在那邊爬上爬下,拿著口香糖要吃。

 

住家在公寓五樓,兩房一廳一衛的格局,進來就是客廳,右手邊是廚房與餐廳,客廳牆後便是房間,兩間房間門相對著,中間夾著浴室。另外一房間租給一位阿姨,但阿姨的模樣卻是記不清。餐桌的燈具有著彈簧般的結構,可以拉上拉下,客廳的電視播著小蜜蜂的卡通,房間則有兩張床,想想有時候睡覺還會掉到床下。值得一提的是,有一次回家時,家裡竟然飛來一隻蝙蝠,父親竟然出手抓起,觀察一番之後就被放掉,後來才知蝙蝠飛來家裡代表好運到。

 

幼稚園時,每天娃娃車來樓下接送,有一天不知為何被罰站,自己站在門外,覺得吸允著手臂很好玩,最後竟然像是瘀青一般,年紀長了才知道,此為種草莓。一日,幼稚園請來迷你馬,大家排隊騎著迷你馬,爬上小樓梯後繞著一圈。某日老師讓我們以黏土造物,再以紙張上寫上金額,帶著大家互相購買,甚覺趣味。幼稚園的午餐常有白飯伴著肉燥,小時後很愛吃,常常來上幾碗。午餐過後的午休,大家躺在自己的位置上午睡,小小的被子蓋著,安安靜靜的睡著。放學時從二樓排隊走下一樓,快速的在心中默數一至一百,覺得自己很厲害。此時也不是學步車了,換成電動的小機車,一樣在爺爺奶奶家到處奔馳。

 

後來搬家到附近的公寓二樓,一樣是兩房一廳的格局,大門進來便是客廳,客廳外就是陽台,右手邊是房間與浴室,租房的阿姨便住在這房間,而我們則是在左手邊的房間,廚房在房間與客廳的中間。房間裡面也是兩張床,父母親的床對著一台電視,而弟弟與我的床在另外一側得上下舖,我睡上舖,偶而會趴在床縫偷看著電視。

 

小學第一天上課,還是很傳統的制服,黃色小帽子,白色上衣,藍色短褲,被帶到學校後,要自己去找個位子坐下,坐在後排某個位置時,發現座位抽屜有個黃色小帽,媽媽說沒關係坐著就好。小學的導師分別是林寶珠老師、林芳蘭老師、張美秀老師,一到四年級老師都姓林,一度我以為老師都得姓林。

 

小學的歲月其實漫長,畢竟有六年的時光,記得老師會彈著琴帶大家唱歌。種四季豆採收之後,老師帶回去炒熟給大家吃,說其實四季豆不太夠,老師自己還有去市場買加量,放學要排路隊,喊著:「老師再見,小朋友再見,大家明天見!」不喜歡吃蒸過便當的我,對於小學時期的蒸便當覺得噁心。某段時間,全校老師手臂上都別著黑紗,長大才明白是蔣經國先生過世。

 

小學三年級,一次在洗手台前,誤認一位同學,直接上前就勾著他,轉個頭後心想你哪位?只好裝傻離開現場。書法課、美術課是展現道具的時刻,不管是蠟筆、水彩、彩色筆,能夠擁有24色、36色、72色就是令人羨慕的對象。這個時候校園中的水溝還可以看到蝌蚪或小魚,覺得很有趣。

 

在補習班上作文課,寫著長大的志願要當太空人。

 

小學四年級,薛岳過世,當時新聞很大,由於學校就在薛岳病逝的醫院附近,翌日我悠悠看著窗外想著,薛岳過世,而我在這裡上課,人間的道理好像很深。某日在學校某處角落,發現小狗,便每天中午把自己的便當主菜排骨或雞腿拿給小狗吃,覺得小狗可以吃飽很開心。

 

小學五、六年級,跟同學一起在何嘉仁補美語,會到同學家一起寫作業,英文名字就是補習班老師取的,想來這名字應該也是隨性。美語實力就是在此時扎根,覺得何嘉仁美語真的很不錯,因為我到現在的英文能力,跟那時候一模一樣。因為不會音標,所以還會在單字上用中文標示,例如Guava被我標註「割肉」。

 

小學都會一陣子流行某種玩具,尪仔仙、尪仔標都有流行過,扯鈴、陀螺都基本款,後來五、六年級則是流行迷你搖控車,小小一台,可以在遙控器上充電一下便可玩幾分鐘,我的遙控車借老師的小孩玩,衝過一灘水之後就故障。

 

我的成績普普,記得考最好的一次,考四科總分400分,我考了396分,但名次仍是只有第六名。老師會要我們背唐詩,上台大家一起背,不會背的好像會被扁,這年代打學生是老師的權力,從椅子木板到熱融膠,每一下都讓手心熱血沸騰。

 

小學早上十點左右那節下課,時間比較長,大家要到走廊上排隊做國民健康操,升旗除了到操場之外,偶爾也會在走廊上排隊升旗,這是比較舒服的日子,平常在操場上升旗,只覺得很熱。操場上的蔣中正像與大象溜滑梯一樣有著傳說,會在半夜爬起來或在操場上跑著。

 

去老師家補習,中間會經過水煎包攤,十元三顆,還會加一堆辣椒跟醬油,水煎包吃完還會吸著辣椒跟醬油,有人買東西吃,同學們就會喊著:「一口」。一次老師請大家吃泡麵,熱水不夠,大家就乾吃著泡麵,覺得很開心。當時我每天有二十元的零用錢,可以買飲料或零食,福利社當時最受歡迎的點心應該是十元油飯,上面一樣擠上滿滿的甜辣醬,再大口吃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b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